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状况的监测,增强政策制定、经办管理和基金监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提高监管效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4年启动了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人社部〔2014〕66号)要求,我省被确定为部级8个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地区之一。2015年我州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取得了试点工作的初步成效和经验。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基金安全评估巩固完善和深化工作,切实提升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质量及效能,根据2017年工作要点,我局研究制定了《365bet网球_365bet官方网站下载_菠菜365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何江 尹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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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65bet网球_365bet官方网站下载_菠菜365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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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28日
附件
365bet网球_365bet官方网站下载_菠菜365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是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完善政策制度,规范经办服务,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基金安全程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66号)及相关工作要求,在2015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基金安全评估巩固完善和深化工作,切实提升基金安全评估工作质量及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对象及内容
(一)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不同险种和经办机构分别评估。具体评估对象为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
(二)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包括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两个方面(具体内容及评分规则详见附件)。
1.基金运行情况。主要评估基金支撑能力、基金使用质量和资产管理质量。其中:基金支撑能力主要评估基金收入质量、收入匹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状况等;基金使用质量主要评估基金支付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资产管理质量主要评估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
2.基金风险管控状况。主要评估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和评估期内基金违法违规情况等。内控制度检查评估要对照检查标准在2015年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
二、评估方式及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由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负责牵头组织,规划财务、社会保险行政业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信息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采取自我评估、州级复评和省级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我评估(2017年3月至6月)。由州本级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评估对象和内容及评估方法和标准,对本级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进行自我评估,并于6月底前将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州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第二阶段:州级复评(2017年7月至9月)。在完成自我评估的基础上,由州人社局抽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规划财务、行政业务部门、经办机构以及信息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州联合评估组,对县市组织复评(评估对象和内容及评估方法和标准统一按本实施方案执行),及时形成评估工作总结报告,并于9月30日前上报省厅社保基金监督处。
第三阶段:省级检查验收(2017年10月至11月)。在州级完成基金安全评估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接受省厅联合工作组对基金安全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检查验收。
四、评估分值及类别(等级)
(一)评估分值。基金安全评估采取百分评分制,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的分值各为100分。其中,基金运行状况中的基金支撑能力类指标占55分,基金使用质量类指标占15分,资产管理质量类指标占30分;风险管控状况中的经办机构内控情况和基金违法违规情况各占50分。
(二)评估类别。各险种基金按照评估分值由高到低评为A、B、C、D四类。其中:分值高于90分(含90分,下同)的为A类,分值高于75分低于90分的为B类,分值高于60分低于75分的为C类,分值低于60分的为D类。根据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分值分别确定对应评估类别,并根据各险种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加权平均分值确定综合评估类别。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均为A类的综合评估可确定为A类。综合评估类别应不高于基金风险管控状况对应类别。对故意隐瞒基金要情或其他重要信息、报送虚假材料的地区,评估类别下调一级,情节严重的直接评为D类。
四、评估实施及步骤
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应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制定基金安全评估(复评)实施方案报局领导批准,确定评估对象、评估方式、时间安排以及评估小组组成人员。
(二)下达评估(复评)通知。通知被评估地区或单位准备评估所需相关资料,并安排相关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三)评估(复评)小组进点实施评估。1.收集、整理被评估单位相关数据资料;2.计算评估指标和选定评估标准;3.确定评估分数;4.判定评估类别。
(四)复核、认定评估结果。评估工作牵头机构负责对评估小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和认定,并由该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
(五)拟定评估报告并征求被评估单位意见。
(六)报告评估结果并下达整改意见。评估结束后,要及时形成评估报告报上一级人社部门(同时抄送被评估地区或单位),并针对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向被评估地区或单位下达整改意见建议(同时抄报上一级人社部门)。
(七)反馈整改情况。被评估地区或单位要针对评估结果和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至组织实施评估的人社部门牵头机构。
五、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逐步建立评估结果通报机制。年度基金安全评估的结果,将由各级人社部门在本辖区系统内进行通报,并报上级人社部门。
(二)通过基金安全评估实施分类监管。推行以风险为导向的基金监管模式,对不同评估类别的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配置监督资源。将评估分值较低的地区、险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强对基金安全形势的分析。逐步建立健全基金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加强纵向和横向对比分析,根据基金安全评估结果,深入分析影响基金安全的主要因素及风险动态走向,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处理,促进完善政策制度,规范经办管理,有效化解基金风险,提高基金安全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工作,按照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注重客观、切合实际,以评促改、发挥实效,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安全评估工作作为本年度社保基金监督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认真落实本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基金安全评估自评(复评)实施方案,收集整理评估所需各类按规定程序审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年终决算报表和社会保险业务统计报表数据,并确保数据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三)各县市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并对基金安全评估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和资金支持,确保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有条件的县市,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提供支持。
(四)各县市要结合评估工作的开展,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对各项评估指标的代表性、评估内容的完整性、评估权重的合理性、评估结果的有效性等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健全机制、规范流程、发挥评估效能作用、改进基金监管方式方法等方面主动探索创新,认真总结完善,积极建言献策,为下一步持续推进社保基金安全评估积累经验、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