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升为群众服务的主动性和精准性,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召集被征地农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深入群众一线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座谈会”,各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向被征地群众详细解读征地补偿标准、缴纳保障金标准、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和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等政策。通过“群众提问,部门回答”的方式,现场回应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广泛听取群众的诉求和建议,合力解决好被征地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落实“先保后征”原则,被征地农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被征地保障资金筹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定征地面积和征地类别,督促征地项目足额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县财政局负责管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财政专户”,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和风险准备金的监管、拨付和保值增值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的审查,督促征地项目足额缴纳被征地保障金;县审计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风险准备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提高补助标准。以省、州实施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为契机,组建工作专班,安排专人摸清被征地农民底数,统筹考虑现行应增收专项资金总额、符合保障条件人数、累计补助年限等因素精准测算补助标准,确定从2023年1月起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参保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完全失地每人每年1300元,大部分失地每人每年1000元统一调整为云南省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年缴费额的50%,通过提高补助标准缓解被征地农民的缴费压力,积极鼓励、引导广大被征地农民积极参加更高保障水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四是广泛宣传政策。线上通过人民政府网站、视频号、广播电视、村小组微信群等载体循环反复播放“双柏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政策”宣传短片,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线下通过社保服务先锋队员入户一对一发放“致被征地农民朋友的告知书”,重点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补助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给被征地群众算清楚缴费账、补助账、待遇账、长远账,积极引导被征地群众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是高效落实政策。以符合纳入保障条件人员“应纳尽纳”、基本养老保险“应参尽参”、参保补助“应兑尽兑”为原则抓好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落地,截至2023年2月底,全县完成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1737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23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414人,共兑现参保补助资金1169.95万元,通过有效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真正让群众享受到各级惠民政策红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芳 )